密爾沃基警方開槍致男子殘廢 市府賠1800萬美元
(本報綜述)大波特蘭密爾沃基(Milwaukie)市府同意支付1800萬美元,與一名遭警察開槍後永久失能男子的家屬達成和解。值得注意的是,涉事兩名警員此前已被大陪審團認定不構成刑事犯罪,市府也強調,這筆巨額和解金並不代表承認法律責任。
事件發生在2024年9月30日凌晨1時前。警方當時在東南Oak街一家塔可鐘(Taco Bell)得來速餐廳攔下一輛汽車。駕駛是當時21歲的亨特·牛頓(Hunter Newton),警方稱其駕照處於吊銷狀態。
警方要求牛頓下車,但他拒絕並反抗警員將其逮捕。雙方拉扯期間,兩名警員突然聽到一個他們認為是「槍聲」的聲音,隨即開槍擊中牛頓。
然而,事後警方並沒有在現場找到槍支。調查人員查看監控影片後發現,當時有人從車內扔出一個物體,落地後發生爆響;現場目擊者也表示,在警察開槍前確實先聽到類似槍響的聲音。
克拉克默斯縣(Clackamas)大陪審團後來審查案件,最終認定涉事警員愛德華多·桑切斯和夸西恩·阿科姆的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
牛頓雖然在槍擊中生還,但傷勢極為嚴重。事發後他一度情況危急,子彈擊中肩部和後腦,其中一枚子彈進入腦部,而且因位置問題無法手術取出。家屬稱,他因此遭受「災難性、永久性的創傷性腦損傷」,同時出現顱骨骨折以及右側身體癱瘓,需要終身接受照護。
家屬還指控,牛頓中槍後,警方因擔心現場仍有武器,遲遲沒有讓醫護人員靠近。訴訟稱,直到過了30多分鐘,警方才上前控制牛頓,醫護人員才開始救治,距離中槍接近40分鐘。家屬認為,長時間延誤導致牛頓腦部缺氧,使原本的槍傷進一步惡化。
牛頓的父母作為法院指定的監護人,代表兒子向市府提出民事索賠。經過近兩年的調查和協商,雙方最終以1800萬美元達成和解,所有相關民事索賠也將就此解決,避免案件進入可能持續多年的訴訟程序。
牛頓母親表示,看著兒子的人生和生活品質被永久改變令家人心碎。她說,家人原本對兒子的未來有許多期待,如今再也無法看到他正常長大、組建家庭,「我們的家庭永遠不會再和以前一樣。」
密爾沃基警察局長表示,這起事件對當事人、家屬、警員以及整個社區都造成深遠影響。不過市府強調,民事案件達成和解涉及多方面法律和現實因素,支付1800萬美元並不等同於承認市府或警員存在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