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半夜坐路中間 男子將其撞死後逃逸
(本報綜述)波特蘭一起致命肇事逃逸案近日宣判。62歲男子理查德·艾普頓(Richard Epton)被控酒後駕駛皮卡車,撞死一名半夜坐在道路中間的28歲女子,隨後逃離現場,最終被判入獄10年。
麥魯瑪縣巡迴法院法官於6月22日作出判決。陪審團此前已裁定艾普頓一級過失殺人、肇事後未履行協助傷者義務及酒駕等罪名成立。
案件發生在2024年9月18日凌晨約2時15分,地點位於波特蘭東北Fremont街8500號街區,靠近東北85街。死者是28歲女子維多利亞·雅各布-斯普林格(Victoria Jacob-Springer)。檢方表示,她當時坐在道路中間。警方和檢方公開資料並未說明,她為何會在深夜坐在路中間。
檢方指出,案發前,艾普頓曾前往位於73街和Sandy附近的Korner Pocket Bar。監控畫面顯示,他在酒吧飲酒至凌晨約1時45分。大約半小時後,他駕駛Ford F-250皮卡車返家途中,在東北85街和東北Fremont街附近撞上受害者。
調查人員表示,監控顯示艾普頓在撞擊前約27至30英尺處曾踩下剎車,撞人後停車約10秒,但他沒有下車查看,也沒有報警,而是開車離開現場。
警方後來根據附近商店監控畫面公布嫌疑車輛照片,最終找到皮卡和艾普頓本人。接受警方詢問時,艾普頓否認撞到人,也否認曾停車。但檢方表示,警方在車底發現人體組織,經檢測後,結果強烈支持該物質來自受害者。
檢方還指出,這已是艾普頓第4起酒駕案件。辦案檢察官安德魯·伍德(Andrew Wood)表示,這起案件對各方都是悲劇,希望判決能給受害者家屬帶來一定程度的正義,也提醒公眾酒後駕駛的危險。
這起案件令人唏噓的是,受害者深夜坐在路中間,本身已十分危險;但艾普頓酒後開車、撞人後停了10秒仍選擇逃離,最終讓一名28歲女子失去生命,也讓自己付出10年牢獄代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