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要求ICE大樓業主3月前整改 否則开罚

(本報綜述)波特蘭市政府表示,堅持對南波特蘭一處聯邦移民設施的土地使用違規認定,並要求業主在3月16日前完成整改,否則將面臨每月罰款。

此次涉及的地點為位於南Macadam大道4310號的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設施。波特蘭市土地許可部門在行政覆核決定中指出,該設施違反2011年核准的土地使用條件,包括對被拘留人員停留時間的限制。

市府表示,早在去年9月便已向業主發出「違規通知」。該通知源於市府接獲民眾投訴後展開調查。調查發現,設施內有人員停留時間超過12小時,而這與2011年土地使用審查時通過的安全計劃內容不符。

事件亦與當地媒體去年7月的調查報導有關。當時報導指出,該ICE設施可能違反市府許可規定。隨後市府在2025年7月宣布,計劃對該設施提出土地使用違規指控。

業主代表曾於12月30日向市府申請行政覆核,並提交相關資料質疑違規認定。不過市府在進一步審查後認定,9月發出的違規通知「並非錯誤」,且有充分文件支持。

根據決定,業主必須在3月16日前完成整改。如未如期改正,市府將對該物業每月課徵934美元的執法費用,並以留置權形式附加於房產之上,直至問題獲得市府確認解決。

波特蘭市行政主管李·雷蒙表示,市府將依既定程序處理此案。「在此土地使用案件持續進行之際,必須讓既定程序按規定展開。每一個審查步驟,都是為了確保決定基於證據、符合市政法規,並能經得起時間檢驗。」

此外,也有觀察指出,每月934美元的執法費用對於涉及聯邦機構或大型物業持有者而言,金額相對有限,實際經濟壓力不大。以一年計算,總額約1萬1千美元,對一般小型業主或許具有影響,但對大型機構而言,可能僅屬營運成本的一部分。因此,這項措施更多被視為程序性與象徵性的合規壓力,而非具有強烈懲罰效果的制裁手段。未來若業主未按期改善,市府是否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將成為外界關注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