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H-1B簽證持有人配偶可獲H-4簽證在美工作
(綜合報導)一名華盛頓聯邦法官早前駁回了一項訴訟,裁定H-1B工作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可以獲得H-4簽證在美國生活與工作,這個裁定意味著高科技公司的勝利。
華盛頓聯邦法庭的裁決,維持了奧巴馬時代一項法律,根據該法律,國土安全部向H1-B簽證持有人的配偶發出H-4簽證,讓這些配偶在美國生活與工作,高科技公司聲稱,這有利於吸引高技能的外籍人才來美國工作。
H-1B是由美國僱主作為擔保,並由聯邦政府核發給專業領域的外國公民的簽證,授權他們在美國工作,7成的H1-B簽證持有人,在科技行業從事科學與工程的工作。
但代表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電腦專業人員的團體Save Jobs USA表示,他們的工作被H1-B簽證持有人取代,他們提起一項訴訟,指國會立法原意並未授權國土安全部簽發H-4簽證,他們並希望取消9萬多名新H-4簽證持有人的工作許可。該團體也稱,許多科技業工作正被外籍的H-1B簽證持有人取代,而允許持有H-4的配偶在國內工作,只會導這個趨勢加劇。
這項訴訟也受許多科技業巨頭關注,包括亞馬遜、蘋果、谷歌、微軟等都表達反對,指取消H-4的工作權,不僅會導致生產力及競爭力的損失,還會影響美國的GDP。
而法院最終駁回這項訴訟,指國會雖然沒有明確指示國土安全部給予H-4持有人工作權利,但是《移民和國籍法》及行政部門長年的作為,都明確顯示准許這項做法,但Save Jobs USA表明有意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