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例將允許流浪人睡在全州公家地上
(本報綜述)本州的露宿者問題一直嚴重,由流浪人士設的帳蓬隨處可見,這問題已影響到民生和周圍的環境。上周,州立法會通過法案,保護睡在帳蓬內的露宿者,讓政府不能隨便地對這些人士採取行動,同時亦迫使各地方政府重新改寫法規,以允許俄勒岡州人在大多數情況下在公共場所坐、臥、睡並保持溫暖和乾燥。
這3115號法案,早在4月已在州參議員獲得通過,在上周三(9日)再在州眾議院獲通過,並將送到布朗州長待簽署成法。這法案是回應2018年一個露宿者的案件,該案件影響到多個西岸城市,目的是要給予露宿者更多支援。
當時發生的案件結果在9號九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中表示,露宿者在沒有足夠替代選擇的情況下而要睡在公共場所外,是不能受到懲罰的,除非法例加上“合理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限制的條文。
有議員指,今次的法案是朝著正確的方向走,並且額外要求允許這些流浪街頭的人士採取「保暖和乾」所需的行為,例如在公眾物業上架起帳篷,避免日曬雨淋。
在新規例下,每個城市仍然可以決定什麼是合理的執法。這意味著,如果一個城市要阻止某人睡在公眾的地上,就必先要為無家可歸的人提供公共用地給他們睡覺。如那城市想要完全禁止人們在公共用地上睡覺,該城市必須首先為該轄區內的每個無家可歸的人提供足夠的住房或緊急庇護床位。
有支持法案的瓊斯向眾議院作證時提到,這條法案將規定可以監管公共營地的時間、地點和方式。這些服務機構可以給予露宿者一點尊嚴,更多服務,和使我們有機會表明憲法是適用於所有人的。
根據該法例,被指控違反露營或遊蕩禁令的露宿者,將可對客觀上不合理的法例進行辯護。 無家可歸者也可以起訴質疑市或縣法例的客觀合理性,並在勝訴時獲得律師費的賠償。
梅德福市(Medford)副檢察官米頓在聽證時表示,該市支持這提案,因為它承認無家可歸者有的權利,同時也承認市政府應合理管理其公共財產的權利,讓所有人都可以按預期的用途使用。
然而,馬里恩縣委員會卻反對,指提案“將限制當地政府管理露宿者的權力”,最終危害到社區。
如布朗州長簽署法案,法例將於2023 年7 月1 日正式生效。所有城市必須在2023 年7 月1 日之前更新其條例語言。
有議員表示,這將迫使地方政府重新審核當地的露宿者露營和有關的法案,讓他們真正感受到俄勒岡州露宿者愈趨嚴重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