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魯瑪縣延長禁止驅趕租客令
(本報綜述)麥魯瑪縣週四宣佈延長「禁止驅趕租客令」(eviction moratorium)驅逐暫停令至明年7月2日,以確保成千上萬因拖欠租金租房客可以在今個寒冬季節,可留在自己的居所中。
麥縣委員在周四早上的會議上投票,結果獲一致通過,租戶有六個月的寬限期來償還未繳付的租金。
麥縣縣長卡弗瑞(Deborah Kafoury)表示:“雖然疫苗的好消息就如在隧道中見到光明的盡頭,但我們亦未有可能走出困境。”縣長指出,今天通過延長「禁止驅趕租客令」是要承認事實,直至今天,我們整個社區尤其是弱勢群體.大家的健康安全和福祉仍是繼續受到這病毒的威脅。
州長在周一召開的特別會議中,亦特別會提到這問題,相信亦能通過類似的法案。卡弗瑞縣長示,縣政府不想多等,希望馬上就給予縣民一個安心。
因為新冠疫情大流行,不少民眾失去工作,沒有收入,無法交房租,要有一個穩定居所對很多受影響的民眾來說已變得奢侈,頓時間本市的露宿者人口亦大增。為了讓這些民眾仍能居留在房屋中,政府都特別通過了「禁止驅趕租客令」,並向租客和房東派發租金援助。
聯邦政府給予本州的6,350萬元的租金援助,按規定一定要在12月30日前全數送出,否則餘數就要歸還聯邦政府。由於不少負責處理申請的機構,進度緩慢,雖然社區對這援助的需求極大,但在兩個月前,絕大部份的援助金亦未能派出。
剛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截至本月10日,93.5%的援助金已分配好給有需要的家庭,相信本州能在月底前順利送出所有援助金。
負責這項目的俄勒岡房屋和社區服務,在審查處理申請的機構後,從仍有大部份金額在手的機構抽出金額,撥到一些能迅速處理的機構;同時為加快審批效率,要求某些機構免查租約等程序。這些行動似乎湊效,終於能確保在限期前盡用援助金,不用歸還聯邦。
這緩慢的申請過程,受最大影響會是房東,因為獲批的租金援助是直接發送給房東的。
雖然花錢的限期即將到來,但州政府上周剛批准俄勒岡房屋和社區服務,從留給可負擔房屋供應者的2,000萬元租金補貼中,調配1,200萬元用在租金援助。該服務機構表示,近期由於愈來愈多租客無力交租,所以可負擔房屋供應者申請突然增多,但因為要在限期前將錢派完,所以要作此調動。
這1,200萬元除了提供額外的租金援助名額外,還會用作援助無力供房貸的州民。
負責處理申請的機構均表示12月30日的限期令事情變得複雜,要在數個月的時間來處理這大筆援助金,實在有點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