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收1,200元紓困金不退會有大麻煩

根據聯邦國稅局5月6日發佈的新指南,決定向那些不符合領取紓困金資格的人士追討已領取的款項,包括已故者和無社安號的無證移民等。
截止5月7日全美仍有數百萬人尚未領到紓困金,但有一些不符合資格者則已經拿到了。報導指,不符合資格的華人心存僥倖,認為錯寄給自己的1,200元理所當然屬於自己的。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若想申請綠卡或未來想入籍,最好別拿不屬於自己的紓困金。
國稅局在新指南中再次強調非美國居民的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s和無證移民Undocumented immigrants都沒有資格獲得紓困金,同時已離世的人亦沒有資格獲得紓困金。如收款人是聯合報稅人,而其中一人在收到支票時仍在世,那就可以只退還死者的$1200紓困金。國稅局希望上述人士如收到1,200元紓困金的,希望能儘快退還。
針對沒有資格收取紓困金並需要儘快退還的人,如果還未存進帳戶可以在支票背面寫上“VOID”,並註明拒收原因,然後郵寄到當地的IRS(國稅局)。如果已經存進帳戶,需要用個人的支票寫上“2020EIP”,再填寫自己的SSN或ITIN,標明退款原因,再寄到當地的I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