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縣監獄解決人滿之患 被迫釋放罪犯

  (本報綜述)在新一年開始,麥縣監獄宣佈滿座,為了舒緩監倉的擠迫情況,監獄署在上周要緊急放人。

在除夕夜及1月2日,麥縣監獄共釋放了55名輕罪犯,包括藏毒到性侵的罪犯。這做法是按麥魯瑪縣政府所訂的新法例,目的是要縮減監獄的規模,並將被監禁的罪犯數目設上限。縣政府已相繼於2016年及2017年關閉了其中一座中度設防的監獄內多個監倉,減少了床位的數目。

為了將罪犯的數目保持不超過床位數目,監獄能做的就是不時作出緊急放人,有時會導致一些犯了嚴重罪行的罪犯,在未進行初步聆訊前就已被釋放。上星期被釋放的罪犯中就包括有醉駕人士、非法擁槍人士及偷竊賊等。

警長辦公室表示,每逢周末日及假期,監獄內的人數都會較為緊張,發言人White 警長指出,當法院沒有正常運作時,要平衡監倉內的人數總是較為難做得到的。

麥魯瑪縣的監獄共有1,192個床位,縣政府規定,當監獄內犯人的人數佔床位數目的95%時,監獄署就要開始放人。

麥魯瑪縣政府於11月改變了緊急釋放犯人的流程。官員們定出了審查囚犯並確定誰應該被釋放的標準;去年這標準幾乎導致一名謀殺疑犯被釋放。

這標準定明,最後一批被考慮釋放的犯人,將是嚴重的性虐待犯、虐待兒童、對公眾構成危險的犯人,以及醉駕積犯或汽車盜竊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