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宿者因露營規定對市政府提起集體訴訟

(本報綜述)上周五,部分露宿者對波特蘭市政府提起集體訴訟,挑戰即將實施的城市露營限制。

露宿者認爲,這些有關露宿的規定可能會導致無家可歸者僅僅因爲想找個地方躲避寒冷或休息而被罰款或入獄。他们希望法院能发布臨時禁制令,以停止或限制新露宿規定的執行。

露宿者所反對的這項規定,由波特蘭市議會於六月批准,但至今尚未實施。該法令禁止在上午8點至下午8點之間在任何公共場所露營,因而要求無家可歸者在每天的日間必須拆掉帳篷、晚上再重新搭起來。該法令還禁止在任何時間在公共公園或學校附近露營。

代表該群體的俄勒岡法律中心的訴訟主管艾德·約翰遜表示:“我們都希望結束無家可歸問題,但這(項法令)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該訴訟主張,波特蘭缺乏廉租房或床位,加上晚上在室外睡覺存在安全問題,使得遵守這些規定幾乎不可能。這項法案實際上“禁止了普遍且無法避免的人類生存行為。”

波特蘭市長惠勒的發言人拒絕發表評論,但表示市政府仍打算在秋季晚些時候開始實施該法案。

根據聯邦和郡級數據,麥魯瑪縣有超過6,000名無家可歸者,但僅有約2,000個住宿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