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推行兩周, 發現使用者不守規則. 運輸局發指引: 籲市民要注意安全

(本報綜述)波特蘭市由七月底開始,推行為期四個月的電動滑板車試用期,一開始,這些電動滑板車深受市民歡迎,但不少使用電動滑板車的人士不守規則,引致運輸局接到不少投訴,開行以來於上周出現首宗意外。

上周,波特蘭運輸局就宣傳這行潮玩兒而公佈了一些有關的數字:在開行只有短短兩星期時間內,租出的電動滑板車共出行了近五萬架次,共走了七萬五千多哩。隨之問題就來了!

上周五,一名使用電動滑板車的市民,在東北區122街84公路出口被一輛汽車撞倒;據報導,這名市民開著電動滑板車在馬路上逆向而行,在路口被一輛合法地轉彎的司機撞倒。這就成為了首宗的電動滑板車意外。警方表示,這名市民在使用電動滑板車時未有戴上頭盔。

為了確保大家的安全,波特蘭運輸局日前再發指引:

1.  電動滑板車只能在單車徑或行車道上滑行;在行人道上,使用者一定要下車推著行。

2. 法例規定使用者必需戴頭。

3. 請將電動滑板車停泊在行人路靠路邊,不要擋道。

4. 嚴禁在行人道上滑行,要讓路給行人、騎單車人士及殘障人士。

 

5. 嚴禁在公園內使用電動滑板車。

6.  受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開車,有可能會被檢控。

7. 每一輛電動滑板車停只准一個人使用。

8. 不能將電動滑板車帶上TriMet (巴士、輕鐵)和電車上。

更多詳情,可參閱網頁 https://www.portlandoregon.gov/transportation/77294。

租用這些電動滑板車實在方便,市民只要從手機下載應用程式,啟動租用程式,目前的收費是開鎖費一元,然後每一分鐘收費15美仙,頭盔自備,按本市法例使用者必需戴頭盔,和18歲以上人士才能將電動滑板車駛出馬路。租用完畢後,他們的「用完即棄」的方式,讓市民可隨便將電動滑板車掉在街上,然後拍一張照片上傳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