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老年人住房優惠政策

美國老年人住房優惠政策

(綜合報導)哈佛大學老年研究中心預測,到2035年,65歲以上的老人將占美國人口的五分之一,而且三分之一的美國住家至少有一位超過65歲的老人,這給提供可負擔的、方便老人生活的住房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壓力。聯邦政府住房及城市發展部(Department of Housing and Urban Development, HUD,本文以下簡稱為住房部)以及其他部門,採取了許多措施,為老年人提供了130多萬個優惠住房單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養老住房問題。

這些聯邦政府的政策措施一共有23項,其中兩項(住房部和農業部各一項)是專為老年人而設的。住房部還有三項措施針對的是老年人和殘障人士。其他18項措施涵蓋多種類型的住房福利,其中有專門的老年人優惠政策,例如根據老年人的收入來決定租金等。以上措施當中13項有具體數字可查,總計超過94萬個住房單位是提供給老年人的。其他並非專門幫助老年人的住房項目,實際上也有不少住房提供給了老年人。所有這些老年人享受的廉租房、公房和公寓式多住戶房屋,加起來不少於130萬個單位。

在這些措施當中,1959年國會通過的住房法案當中的第202款,《老年人住房援助》(Supportive Housing for the Elderly)條款,至今已經60年。該項目針對的是年齡62歲以上、收入低於該地區收入中位數50%的老年人。聯邦政府根據全國的統計數據,將經費劃撥到地方,由民間的非營利組織通過競爭,中標後籌建和運營公寓樓,其中不少是教會或兄弟會組織。聯邦提供項目建設經費,或購置物業加以改造的費用,在其合規運營期間持續得到聯邦的經費支持。

享受住房部202條款優惠的老年人,現在平均年齡為79歲,80歲以上的佔39%。他們的平均年收入一萬多美元(2015年為13,238美元),調整後收入通常都低於這個數字,他們只需拿出調整後收入的30%繳付房租,聯邦政府則向主辦機構補償運營費用與租金收入的差額。這些老人生活基本都可以自理,但是也有百分之三四十身體虛弱,需要提供輔助服務,例如打掃衛生、配餐和前往醫院看病的交通等。該項目在全國范圍支持的老年人住房共有40萬個單位,每年聯邦政府為此支出大約4.5億美元。

在鄉村地區, 70年前的1949年,國會通過住房法案第504款,授權農業部主持一個“鄉村地區老年人住房修繕改造貸款”(Rural Repair and Rehabilitation Grants for the Elderly)項目。申請者也要求62歲以上,收入低於當地中位數的50%。符合條件的可以得到最多兩萬美元的20年低息(1%)貸款和/或7,500美元無需償還的補貼,用來修理或改造老舊的住房。

位於明州諾斯菲爾德(Northfield)的三聯公寓(Three Links Apartments)是一處有2萬居民的老年社區。在住房及城市發展部的資助下,社區進行了無障礙通行改造,讓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可以獨立生活。 住房部還有三個項目,一個是向老年人或殘障人士提供購買公寓房的優惠貸款,另外兩個項目,資助的是機構申請者,合格者可以獲得優惠貸款,用來開發老人院護理院等,接收需要醫療護理或其他生活協助的老年人或殘障人士。

在其他18個項目當中,有一個是農業部主管的鄉村租賃住房計劃(Section 515 Rural Rental Housing program)。該計劃為低收入者在偏遠地區租賃公寓房提供優惠條件,受益者當中有60%為65歲以上的老年人或身體殘障的人士。與住房部第202優惠條款一樣,農業部的優惠住房計劃租金也不超過租客年收入的30%。目前全美國偏遠地區享受這個優惠計劃的有55萬個住房單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