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地方檢察官:正在起訴未完成戒毒治療者

(本報綜述)麥魯瑪縣地方檢察官納森·瓦斯奎茲表示,自1月5日起,檢方將對未實質完成毒品「戒毒治療項目」的人重新提起持有毒品的刑事指控,標誌著該縣在毒品政策執行上的明顯轉向。

在州政府重新將少量毒品持有列為犯罪後,法律同時給各縣留下彈性空間,允許以「轉介戒毒」取代直接起訴。但相關法規並未訂出清楚標準,究竟要不要治療、治療多久、做到什麼程度才算完成,全由各縣自行決定,也因此讓制度執行出現混亂。

檢察官瓦斯奎茲指出,麥魯瑪縣目前的轉介制度「缺乏基本問責機制」,不少人僅在紙面上選擇轉介,實際卻未接受任何治療或服務。他強調,今後凡未「實質參與」轉介流程者,檢方將恢復原本暫緩的毒品持有指控。

縣府數據顯示,2025年前3個月內,僅有5人選擇以治療取代逮捕,其中只有1人進入戒斷管理項目。戒毒治療項目在第一年即花費縣府超過800萬美元,警方共轉介520人,但真正完成轉介的僅略高於100人。

對此,部分基層民眾表示理解。一名居住在老城區的無家者受訪時坦言,確實有人鑽制度漏洞,「只是為了避開後果」。

不過,縣議會內部對檢方做法仍存分歧。縣議員梅根·莫耶指出,目前縣府並未建立「即時可用」的治療體系,若在服務不足的情況下加強起訴,恐怕難以落實真正的轉介精神。

在縣議會成員中,香農·辛格爾頓主張,改革重點應放在「把服務帶到轉介中心」,而非要求當事人自行在複雜的縣府體系中尋找幫助。另一名縣議員茱莉亞·布里姆-愛德華茲則支持檢方立場,認為轉介只有在真正接受治療時,才能同時兼顧戒癮與公共安全。她並表示,將與其他議員合作提出決議案,推動對戒毒治療項目進一步調整。隨著檢方與縣府立場逐漸攤牌,麥魯瑪縣毒品轉介制度未來走向,仍有待雙方協商與政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