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關定位仍遭追蹤 谷歌付3.92億與40州和解

  (本報綜述)搜索引擎巨頭谷歌(Google)日前同意支付3.92億美元,與美國40州就一起具里程碑意義的隱私案達成和解。這40州指控Google誤導用戶,讓他們相信其設備上的定位追蹤已關閉。
  俄勒岡州檢察長羅森布魯姆(Ellen Rosenblum就事件發表聲明稱,這是美國史上達成的最大規模的隱私和解協議,並批評Google多年來將獲利置於用戶隱私之上,消費者認為他們已經關閉Google的位置追蹤功能,但Google背後繼續秘密記錄他們的行蹤,並將這些位置資訊用在廣告上。

愛荷華州檢察長辦公室則說,除了支付3.92億美元,谷歌在定位追蹤時也必須對顧客更加透明,並在特別的網頁詳列有關定位追蹤資料的資訊。

這宗案件是由俄勒岡州檢察長羅森布魯姆和內布拉斯加州總檢察長道格彼得森領導調查和談判。俄勒岡州司法部表示,該和解協議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由司法部長主導的消費者隱私和解協議”。而俄勒岡州在今次的和解中獲賠償1,480萬美元
  羅森布魯姆宣布Google同意支付全部費用以結束此案時補充說,Google「狡猾且善於欺騙」,「消費者以為他們關閉了Google的定位追蹤功能,Google卻繼續秘密記錄他們的行動並將這些資訊提供給廣告商」。

另外,Google發布聲明表示,定位追蹤用戶已經是過去式,公司早就進行改革。未來公司也承諾將大幅改善對用戶定位追蹤的披露,提升用戶位置訊息的透明度,包括推出新功能,讓用戶自行關閉和刪除位置和應用程式活動的歷史記錄。Google承諾,未來只要在牽涉到與位置資料有關的設定時,都會提供更詳細的資訊予用戶,亦不再隱藏對用戶的位置追蹤,並將資料的控制權歸還用戶。

這場罕見的40州聯合訴訟,源於對聯邦當局在華盛頓立法陷入僵局之際未能打擊大型科技公司的不耐。
  在科技公司大力遊說以限制其潛在影響下,共和黨和民主黨議員對國家應該針對網路隱私訂定何種規範意見分歧。
  這與歐洲形成鮮明對比,2018年以來,美國科技巨頭在歐洲面臨隱私方面的嚴格規定,Google、亞馬遜(Amazon)等公司都在違規後遭到巨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