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駕駛途中這「兩個行為」均屬於違法  

  (本報綜述 王星編譯)向車後跟車太近的司機,作出怎樣的表示,才不致屬於違法?

    在駕駛中,我們都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當你在高速公路上駕著車,忽然在你的車後跟上一輛靠得很近的車輛,而且尾追不捨,駕駛的心情一下子不好了。

    這時候,如對後車試圖以踩剎車來提醒或阻止後車靠近,那麼,這一舉動原來在俄勒岡州被視為違法行為,還有可能被處以 B 級交通違規,最高罰款可達 1,000 美元。

    根據俄勒岡州的法規:「正在駕駛的車輛,並且在有機會可向後方駕駛員發出適當信號的情況下,突然降低車速或停車。」即為非法行為。

    正確的做法是,通過使用你的轉向信號來提示後方車輛,你將要進入另一車道或轉彎,並提示後車可繞行超越。

    在車後靠近的司機,也因過於靠近前車而違反法規。根據法規,追隨前車的司機因過於靠近可受到 B 級交通處罰。規定指出,「駕駛汽車緊密地跟隨另一輛車時,應是合理和審慎的,並適當考慮車輛的速度以及高速公路上的交通狀況。」

    俄勒岡州警方指出,這兩種駕駛行為均屬於「攻擊性駕駛」。為此,警方要求,駕駛車輛請避免分心、避免匆忙、避免焦躁,防止出現上述「攻擊性駕駛」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