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蘭男童遭犬隻咬死 狗主被判刑

(本報綜述)俄勒岡州波特蘭一宗震驚社區的致命犬隻攻擊案出現判決結果。麥魯瑪縣巡迴法院法官西莉亞·豪斯於1月23日裁定,57歲女子可可·米勒所有指控全部成立,包括刑事過失致死、飼養危險犬隻,以及兩項一級刑事虐待罪。

此案源於2023年12月5日清晨發生在波特蘭東北部的一起悲劇。年僅6歲的一年級男童羅亞提.查爾斯·史考特,當天由祖母送至米勒住處,準備搭車前往學校。警方指出,當米勒打開車庫門準備照料她所飼養的犬隻時,男童隨後進入車庫,隨即遭其中一隻狗攻擊,另一隻狗也加入撕咬,最終造成致命傷害。

警方表示,案發地點位於東北113街與Schuyler街附近。員警於上午7時30分左右趕抵現場時,一名全身沾滿血跡的女子開門應答。調查指出,當時曾有成年人試圖取槍制止犬隻,但為時已晚。男童當場被宣告死亡,米勒則因雙手嚴重受傷被送醫治療。

根據調查,這名男童過去曾被告知要避開這些犬隻,因為牠們具有危險性,但警方並未接獲過相關犬隻攻擊的正式通報。波特蘭警察局發言人表示,涉案犬隻為大丹犬與獒犬混種,事發後已被人道安樂死。

米勒於2024年7月被正式起訴,歷經審理後,法院最終認定她在管理與飼養犬隻方面存在重大疏失,須為男童的死亡負起刑事責任。法院紀錄顯示,量刑聽證會預定於3月13日舉行,屆時將正式宣判刑期。

此案再次引發社會對危險犬隻管理與兒童安全的關注,也提醒飼主在照看具有攻擊風險的動物時,必須採取嚴格防護措施,以避免類似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