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蘭憲章委員會通過憲章修正案 11月由市民投票中決定是否採納新政府架構

(本報綜述)波特蘭憲章委員會在周二投票贊成在11月的選舉中有選民投票決定是否對政府形式進行改革。如果在11月的公投中獲通過,目前的政府架構將改為『市長-議會』形式:這包括建立一個由12人組成的市議會,專注於制定政策和批核預算,其中市長負責執行法例,及由一名專業的市政人員管理市政府的服務。

波特蘭市目前的政府架構一直被批評為一個不能作為的政府,四位議員加市長,各自負責一個或多個部門的監管工作,以致在出現急需解決問題時,議員和市長各自在忙著自己管理的部門,難抽出時間來討論解決的方案很多市民已要求政府改革市政府在202012月成立了波特蘭憲章委員會,並委任當中的12名成員,經過多月來向公眾諮詢和研究後,波特蘭憲章委員會終於為市政府定出一個全新架構,確保市政府能暢順地運作,真正能為市民服務

憲章委員Becca Uherbelau 在周二投票後表示:“選民將在今年11月有一個激動人心的機會,改變波特蘭市政府的形式,在新的政府架構下,更好地服務市民。這項提案是我們一致認為是對波特蘭人要求改變的統一回應。”

在周二的會議上,20名憲章委員中有17 名投票贊成憲章修正案。

11月的選舉中投票通過,重大變化如下

-允許選民按照自己的喜好對候選人進行排名

-增設四個新的地理區域,每個區域選出三名代表

-市議會擴大至12名成員

-在專業市政人員的協助下,市長負責監督市政府的日常運作

-市議將專注於制定政策,而不再管理各部門的工作

憲章委員Melanie Billings-Yun說: “波特蘭憲章修正後的轉變,將令政府對波特蘭人的需求更加敏感,波特蘭目前所面對的挑戰,是需要由一個專注制定政策,而不是一個被日常管理職務所拖累的政府來解決的。”

波特蘭市是全美主要城市中,唯一一個仍保持委員會形式運作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