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蘭反ICE示威持續延燒 法官限制ICE使用催淚瓦斯
(本報綜述)針對近期波特蘭反對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示威行動中,聯邦執法人員多次動用催淚瓦斯與其他低致命性武器的情況,美國聯邦地方法官邁克爾·H·西蒙(Michael H. Simon)2月3日發布為期14天的臨時禁令,限制聯邦人員在ICE設施周邊的武力使用方式。法官裁定,除非個人對執法人員或他人構成直接且迫切的人身威脅,否則不得對示威者或現場人員施放催淚瓦斯、胡椒彈、橡膠子彈、閃光震撼彈等化學或拋射性武器。
裁定同時規定,聯邦人員不得將任何武器射向他人頭部、頸部或軀幹,並明確指出,僅因闖入管制區域或拒絕服從驅離命令,並不足以構成動用化學武器的理由。法官在裁定書中強調,和平示威與新聞採訪受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過度使用武力將對言論自由與集會權產生寒蟬效應。法院並已排定3月2日聽證會,審理是否將該臨時禁令延長為更具持續性的司法命令。
該禁令發布前的週末,波特蘭ICE設施外連續兩晚爆發大規模示威。1月31日週六,由工會發起的「勞工反對ICE」集會吸引數千人參加,包含多個攜帶孩童的家庭。示威人群下午自市區集會後步行前往位於南波特蘭的ICE設施,約在少數人接近安全大門後不久,聯邦人員即向現場人群施放大量催淚瓦斯,導致示威者被迫撤離,消防部門隨後派出救護人員到場協助,當天並未傳出逮捕行動。
隔日2月1日週日晚間,示威行動再度展開。人群於傍晚自市政廳集會後前往ICE設施,初期即便示威者進入設施出入口車道,現場並未立即施放催淚瓦斯。約晚間5時45分,在有人疑似向建築屋頂投擲物品後,聯邦人員先使用胡椒彈回應。至晚間7時左右,當部分示威者持續敲擊設施外的木板圍擋並搖動安全大門時,聯邦人員再次向整體人群施放催淚瓦斯驅散,現場煙霧瀰漫。
對此,波特蘭市長凱斯·威爾森再次公開譴責聯邦人員的處置方式,強調多數示威在白天時段均屬和平,並未對執法人員構成實質威脅。州長蒂娜·科特克亦重申,對和平示威者及家庭使用催淚瓦斯屬不可接受的濫權行為。聯邦國土安全部則回應表示,憲法保障和平集會而非暴力行為,並強調將持續保護聯邦設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