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規:駕駛可在禁止超車區域超越慢速自行車
(本報綜述)據俄勒岡交通部出台的新法規,從2024年一月開始,俄勒岡州的駕駛員可以在禁止超車路段內,超越行駛速度緩慢的自行車。
從2024年1月1日起,行駛速度低於限速一半的車輛將被視為道路障礙,因而即使是在禁止超車路段內,駕駛員也將被允許借用左側車道,繞過行駛速度低於限速一半的車輛或自行車。
自稱是自行車運動的倡導者的尤金居民理查德·休斯,提出了這項立法請求,隨後由尤金參議員弗洛伊德·普羅贊斯基和塞勒姆眾議員湯姆·安德森正式提出。在2023年的立法會議期間,這項法案得到批准,在參眾兩院中都沒有出現反對投票。
休斯表示,當駕駛員在農村道路上尾隨自行車行駛數英里時,這對騎自行車的人來說是十分令人不安的。他說:「有時後車靠的很近,你心裡就總會想著他們想幹什麼。」他說:「我認為大多數駕駛員認為超車是非法的,當然也的確是,因為車道內沒有足夠的空間供他們超車。」
根據參議院895法案,當這項法律生效時,駕駛者在超越速度較慢的「障礙物」時,必須將車速減慢至至少比所設定的道路速限低五英里每小時。例如,如果當前路段限速為25英里每小時,那麼駕駛員在超越「障礙物」時,速度必須低於20英里每小時。
休斯強調,這項法規的動機是出於對道路上不同參與者的照顧,包括農業機械、行駛較慢的車輛以及自行車手,更好地照顧和協調不同速度和方式行進的交通參與者。
根據目前最新版俄勒岡州駕駛員手冊,在速度超過35英里每小時時,駕駛員只有在安全的情況下,並且保留足夠距離以防止與騎自行車的人接觸的情況下,才能超越在同一車道行駛的自行車手。如果無法安全超越,您必須減速,保持在自行車手後面,直到可以安全超越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