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立法者考慮幫助非經陪審團一致定罪的犯人
(本報綜述)俄勒岡州立法人員正在考慮立法,將向非經陪審團一致定罪的犯人提供援助,估計受影響的囚犯有數百人之多。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周一聽取了有關措施的詳細信息,該措施雖然仍處於早期階段,但似乎很可能成為2 月份立法會提出的一項法案。
根據該提案,被告如能通過法庭筆錄或錄音證明,陪審團並非一致通過而裁定他們有罪的話,被告人將有一年時間申請定罪後的援助。如獲批準,被告人的非一致定罪案件將被推翻,並送回當地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供檢察官考慮是否重審此案。
這提案的背景是在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兩項裁決之後提出的,這些裁決對俄勒岡州的刑事司法系統產生了重大影響。
去年,最高法院在Ramos v. Louisiana一案中裁定州刑事案件中非一致陪審團定罪是違憲的。在5月的另一項裁決中,法官們確定,雖然Ramos裁決本身不具有追溯力,但各州可以決定將其應用於定罪後的訴訟程序。
俄勒岡州是全國最後一個允許陪審團,即使在疑問或分歧,仍能以10-2 或11-1 對重罪刑事定罪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