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立法者考慮幫助非經陪審團一致定罪的犯人

(本報綜述)俄勒岡州立法人員正在考慮立法,將向非經陪審團一致定罪的提供援助,估計受影響的囚犯有數百人之多

  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成員周一聽取了有關措施的詳細信息,該措施雖然仍處於早期階段,但似乎很可能成為2 月份立法會提出的一項法案。

根據該提案,被告如能通過法庭筆錄或錄音證明陪審團並非一致通過而裁他們有的話,被告人將有一年時間申請定罪後的援助如獲批準,被告人的非一致定罪案件將被推翻並送回當地地方檢察官辦公室,供檢察官考慮是否重審此案。

  這提案的背景是在美國最高法院最近的兩項裁決之後提出的,這些裁決對俄勒岡州的刑事司法系統產生了重大影響。

  去年,最高法院在Ramos v. Louisiana案中裁定州刑事案件中非一致陪審團定罪是違憲的。在5月的另一項裁決中,法官們確定,雖然Ramos裁決本身不具有追溯力,但各州可以決定將其應用於定罪後的訴訟程序。

  俄勒岡州是國最後一個允許陪審團即使在疑問或分歧,仍能10-2 11-1 對重罪刑事定罪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