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溫哥華今後或不再當場逮捕輕罪嫌犯
(本報綜述)華盛頓州溫哥華市(Vancouver)警方近日收到內部指示,面對部分情節較輕的輕罪案件時,原則上不要直接逮捕嫌犯,而是將案件轉交市律師辦公室審查是否提出指控。原因是當地公共辯護律師嚴重不足,無法承擔更多案件。
據報道,華盛頓州最高法院近日對公共辯護律師可承辦的案件數量設下上限。華盛頓城市協會官員表示,新標準一旦全面實施,全州可能需要將公共辯護律師人數增加近兩倍,才能處理現有案件。
《哥倫比亞人報》取得的一份內部備忘錄顯示,溫哥華警察局長特洛伊·普賴斯要求警員,遇到較低層級的輕罪案件時,應直接轉交市律師,而不是將嫌犯帶回拘留。
可能受到影響的案件包括部分竊盜、交通違規和吸毒案件。若案件涉及特殊情況,警員仍可向主管申請批准後進行逮捕。
華盛頓州縣級政府協會表示,目前許多地區已難以填補副檢察官和公共辯護律師空缺。隨著法院限制每名辯護律師可承辦的案件數量,地方政府面臨更大壓力。
不過,溫哥華警察工會對此表示不滿。工會認為,警員若相信有人違法,卻不能立即逮捕,只能等待市律師決定是否起訴,可能削弱執法效果,也可能讓民眾對治安更加擔憂。
這項措施並不代表輕罪將不再受到追究,而是嫌犯可能不會在現場立即被捕,案件仍可由市律師審查,之後再決定是否提出正式指控。預計未來一段時間,溫哥華市涉及低層級違法行為的逮捕人數將明顯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