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開槍射擊姊姊男友 誤傷車內15歲兒子
(本報綜述)近日,波特蘭東南區一女子因瑣事向其姐姐的男友開槍,卻不小心誤傷了坐在她車後座的15歲兒子!
據法院記錄顯示,槍擊事件發生在凌晨3點左右,地點位於東南130大道和Sherman街。事發前,現年38歲的波特蘭居民多瑪尼特·A·吉爾馬(Domanete A. Guirma)帶著她的17歲兒子、15歲兒子及17歲兒子的朋友,在其姐姐的伴侶 家門前與其發生對峙。
吉爾馬說,自己帶著槍是為了嚇唬姊姊的男友。然而,就在她揮舞著槍時,槍「走火了」。
門鈴攝像頭記錄下了事發經過。手槍走火後,吉爾馬的大兒子對母親大喊,“你剛剛射中了弟弟!”
警方和法院記錄描述稱,男孩受了重傷,子彈擦過了他的後腦勺射中頸部,好在並不危及生命。大兒子和他的朋友迅速開車把吉爾馬和受了傷的二兒子送到了Adventist Medical Center醫院。
最初,在接受警察詢問時,吉爾馬還撒謊稱是有其他車子經過並開槍射擊擊中了孩子。在調查槍擊現場後,警方向吉爾馬展示了門鈴攝像頭的錄影。她這才承認自己持有槍枝。
警方表示,吉爾馬本就劣質斑斑。2012年和2018年,她因盜用他人身分而被定罪;2018年,她因販賣古柯鹼、海洛因和甲基安非他命而被定罪。
根據法庭記錄,吉爾馬面臨謀殺未遂、二級攻擊和魯莽危害的指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