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聯盟挑戰麥縣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投票議案
(本報綜述)在今年11月的投票選舉中,有由麥魯瑪縣建議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投票議案,而這議案日前正受到波特蘭商業聯盟的挑戰。
建議中,收到的稅款是為被房東驅逐的租客支付律師費用。這項議案名為“代表所有被驅逐者”(Eviction Representation for All),由一班關注租戶權益和社會公義的非營利組織所發起的,將會在11月的公投中由縣民來決定。
議案建議對資本收益徵收0.75%的稅款。資本收益是指投資人士在出售股票、債券或房地產等資產所獲得的利潤。縣政府打算將這稅收給予5家律師行或是非營利組織,作為向面臨驅逐的租戶提供免費法律援助。議案支持者希望能透過這稅項每年籌集1200 萬至1500 萬美元。
支持題案的社區租戶聯盟(Community Alliance of Tenants)發言人斯克里布斯說:“我們認為能夠保障人人有屋住是非常重要的。”他又指出,當租戶收到法庭傳票時,就以為一定會被驅逐,而事實並非如此。
這議案的支持者希望能複制在紐約、舊金山和克利夫蘭的同類型計劃,因為這計劃被認為幫助減少了這些地區的房客被逐個案。如果這項議案在麥魯瑪縣獲得通過,支持者希望在全州範圍內推廣。
但波特蘭市最大的商會-波特蘭商業聯盟(PBA),就這項由麥魯瑪縣檢察官辦公準備的議案,周一到麥縣法院提出反駁,稱“選票標題資訊
足且欠公平。”
PBA在其遞交予法庭的文件中列出了一些關注點,稱該議案的標題和描述“沒有“向選民充分披露派律師代表是適用於反訴、上訴、收債行動、上訴以維持聯邦第8條租金援助下的援助、與波特蘭公共房屋局的行政聽證會、止贖後事宜、清除擅闖物業者或更多的情況。”
PBA的另一個擔憂是:該議案在起草時並沒有為“資本收益”作出明確的定義,以及說明0.75%這徵稅率可能隨時增加。他們只在議案說明中提到“稅率可能會根據年度報告增加或減少”。
PBA在一份聲明中說:“波特蘭是全國地方稅最高的城市之一,每年所徵收的稅款卻無法為民眾提供基本的服務。波特蘭市的生活成本已變得如此昂貴,以至麥魯瑪縣首次出現人口負增長的情況;而華州克拉克縣的人口增長速度,比麥魯瑪縣、卡加瑪士縣和華盛頓縣加在一起還要快。這個議案只會有一個結果,就是令到波特蘭人原來已是昂貴的住屋成本更貴。
要讓這議案成功地出現在今年11月的選票中,倡議的團體將要獲得22,686個有效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