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市政府防震加固政策影響業主 將市政府告上法庭

(本報綜述)早在十月,波特蘭市政府通過要求市內所有不合符防震標準的建築物,均需在建築物外張貼告示,說明該棟樓房是不符合防震標準的危險建築物。但這條例受到不少業主們反對,他們於12月19日在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推翻市政府這項法例。

按早前通過的法例,市內大部份的磚石建築物,均需在建築物外張貼告示,說明“This building is an unreinforced masonry building.  Unreinforced masonry buildings may be unsafe in an event of a major earthquake”(這是一棟沒有防震加固的磚石建築物,遇上大地震時可能會不安全」。並列出以下限期:政府建築物的最後限期是2019年1月1日;給予其它建築物的業主最後限期是2019年3月1日;非營利機構、教堂等的最後限期是2020年11月1日。

業主們提出的訴訟稱,該要求違反了一些業主的第一修正案自由言論權,並不是公平地對待所有此類建築物的業主。據該訴訟指,市政府要求多戶住宅建築和商業建築的業主在2019年3月1日之前要張貼告示並將告示派發給租客,但卻准許非營利組織和教會兩年後才張貼告示,同時又豁免了單戶房屋和雙連屋住宅。

有業主指出,他們有些人是被迫遵守法例的,這全因為市政府不能完全保證加

固建築物名單的準確性。據了解,有些業主已為其建築物進行了加固工程,為了從名單內除名,他們必需證明其建築物已進行了加固工程,而這個過程所需要花的費用和時間都非常高。

受影響的業主均表示,新的告示法例是強迫他們立即進行加固工程,否則就會失去租客,因為告示給人的感覺是,這些都是不安全的樓房。

今次負責訴訟的律師是之前因為市政府不適當地使用供水和污水基金,一監察團體向市府提訴訟時所僱用的同一律師,這場官司最後獲勝訴,贏得1,000萬元的賠償。

今次負責的律師將代表三個團體,一是俄勒岡磚石樓房業主(Masonry Building Owners of Oregon),這是一個為磚石樓房業主爭取權益的非營利組織。第二是Fountain Village Development 公司,該公司擁有一座商住樓宇,雖然公司已進行了防震加固工程,但市政府仍將其列入未加固的建築物名單內。第三是一名發展商,其擁有的Glade 酒店是在市政府的未加固建築物名單內。

該訴訟還指稱,該要求違反了業主的正當程序權利。律師指今次,政府是迫業主宣佈政府的訊息,而其實由市政府來負責通告市民是非常容易的,只須郵寄宣傳單就可。

在波特蘭市,目前約有1,800棟沒有防震加固的磚石建築物,其中有1,640棟的結構將不能抵禦強烈的震盪。市政府經過一輪商討後,認為這等建築物的業主們有必要將建築物進行防震加固工程,無奈工程費用非常昂貴,平均加固費約每平方呎105元。市政府於是退而求其次,只要求業主們張貼有警告字眼的告示,但卻得不到主業們的認同。

今次規定的告示只是一個臨時措施,市政府將給予業主們最少20年時間為建築物完成加固工程。

不少這些建築物的業主或是在其中經營店舖的商戶均表示,這告示會將客人嚇走,長遠來說使業主們更難應付這一大筆加固工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