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青少年販毒 男子被判三年徒刑
(本報綜述)麥魯瑪縣法院日前判處一名57歲男子三年四個月刑期,罪名是利用兩名未成年人販售毒品,以及非法販運芬太尼。
被告奧拉夫‧拉蒙特‧強森(Olaf Lamont Johnson)被陪審團裁定兩項罪名成立:一是「利用未成年人從事受管制物質犯罪」,二是「非法交付芬太尼」。
檢方指出,警方在2024年1月逮捕強森。當時一名臥底探員使用一名因藥物過量死亡者的手機聯絡販毒網絡,假扮買家要求購買芬太尼。雙方約在波特蘭的卡斯凱德車站(Cascade Station)碰面。
到場後,臥底探員接到兩通電話,一通來自一名男子,另一通則是少女的聲音,均表示有毒品要賣。警方隨後發現強森駕駛一輛休旅車到場,車內坐著一名16歲男孩與一名14歲女孩。
警方搜查時,在這名少年身上發現一把上膛手槍,而強森隨身攜帶的包裹中則有100顆芬太尼藥丸,經檢驗均呈陽性反應,並查獲相關包裝材料。
麥魯瑪縣地方檢察官辦公室表示,這起案件凸顯毒品對青少年的危險影響,以及成年人為牟利不惜利用未成年人的嚴重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