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岡州通過全州租金管制

(本報綜述)在周二的州參議院會議中,通過全國首個類似的租管法案,並且加強業主迫遷的限制。議案得到大部份民主黨議員的支持。估計議案將會順利在州眾議院通過。
這條608法案規定,全州各地的房東,每年加租不能超過7%,另加本州的通漲。如業主要在租約滿一年後驅逐租客,業主必需要有一個原因,例如沒有付房租,或是有違反租約的行為。但新建的樓房則免受限制,如住客自行離開後,業主更可無限制的加租。法例亦允許業主在某些情況下可收樓,例如收樓自住或是要房子要作大改造等,業主只須向租客提出90日的搬遷通知並付一個月租金予租客作為賠償;但有不超過四個單位的業主則不用多付一個月租金作賠償。
本州的共和黨認為,長遠來說,這法案將逐步本州的租金推高,業主會每年加租7%,使租屋的人減少,損害了租務市場。同時法案亦使投資樓房的人士卻步,從而使出租的房屋數字減少,這樣將使租金在供不應求的情況下不斷上升。
有議員指出,這法案原來是好的,透過租管來保護有需要的州民。但當新法實施後,所有負面的影響都會發生在這班原來需要幫助的州民身上。
支持法案的議員則認為,雖然法案並不能解決問題,但最少能保護租客,讓他們不再害怕向業主報告房屋問題後遭到報復。
如這租管法案順利獲得通過,俄勒岡州將會是全國首個有州租管法例的州份,其他州的都只在地方政府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