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岡州考慮取消對未付罰款者停牌的法例

(本報綜述)有州議員提出4065題案,考慮取消對未付罰款人士停牌的法例,如獲通過,法例將由今年十月一日起實施,而在這日期前被罰停牌的將不受此法例影響,按舊法處理。
這題案得到了全州的警局支持,法案主要的目的是要確保低收入的州民不會因為未有付罰款而遭停牌,令到他們無法上班而導致生活和收入不穩定。
一名州議員助理Angela Donley說出了她家人的遭遇,25年前,他父親因突然中風要入急症室,母親開車趕送他到醫院途中因超速駕車被警察截停和開了罰單,最終父親亦搶救無效。之後,母親在傷痛中忘掉了罰單的事情,而最後被停牌。但為了照顧4名子女,她不得不繼續駕車,並從此成為了警察追縱的對象,再接罰單,再加長停牌時間,而累積下來的罰款數字,甚至已到了她無力負擔的地步,最終駕照被取消了。
每年均有成千上萬的州民遇到同樣的情況,州議員Chris Gorsek 提出新題案,希望能終止政府的做法。他認為,奪取別人的駕照,令到他們非常困難地上班去賺錢來支付罰款,加上取回駕照時,再要付出更多。
根據目前州的法例,如駕車人士不付罰單,並已超過60天付罰款期限,就可被停牌高達20年。在過去十年,州因未交罰款而被停牌數字有334,338之多。
4065題案的支持者表示,目前的法例太苛刻了,而駕照不應用作付款的抵押品,他們指出法庭可透過其它途徑收回罰款,例於扣押工資、收款公司,甚至是將退稅刻扣等。有議員表示,大家在關注的是安全問題,而現在要改變的是不讓停牌變相等於債務。這題案中提及的停牌個案並不包括因醉駕或是不小心駕駛而遭停牌的。
這題案中其實亦牽涉到種族權益,按州警提供的數字,有色人種較白人被停牌的機會多,因為白人司機被警察截停的機較少。在2019年被警察截停的汽車中,黑人佔2.6%,而這數字中有超過13%的司機被停牌。相反,被警察截停的白人司機佔80%,但其中只有少於6%會被停牌。
有議員指出,我們都需要汽車去工作,去令生活更好和支援我們的家人,沒駕照的司機所面對的是隨時被抓和幾百元的罰款,並指出有13%人口不能開車,是絕對不能接受的,而且這正表示我們可能會不知不覺地將州民引入刑事司法系統,帶來長期的經濟困難。
反對這題案的人士指出,州政府已設立「困難許可證」(Hardship permits),允許被停牌的人士駕車去工作、去看病和其他必需要去的地方。不過,要申請這許可證先要填寫表格,或被要求遞交僱主證明和稅表,和付費125元。
而西林市一法官對此題案表示憂慮,她擔心這將使法庭失去了收取罰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