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勒岡原住民部落要求政府還地
(本報綜述)俄勒岡一些原住民部落正在爭取拿回祖先曾經生活和使用的土地。他們希望國會通過法案,把目前由聯邦政府管理的部分森林和公共土地,直接交給部落擁有。
不過,俄勒岡多個環保團體提出另一個辦法:政府可以撥款,幫助部落向願意出售土地的私人地主或木材公司買地,再把土地交給部落管理。
目前,俄勒岡有5個獲聯邦政府承認的部落正在推動土地歸還法案。環保團體日前寫信給俄勒岡國會議員,表示支持部落拿回土地,但也希望聯邦公共土地繼續保留環境保護規定,並讓民眾可以進入。
環保團體認為,購買私人土地交給部落,可能比較不容易引發爭議。部落取得土地後,可以恢復森林、保護水源、改善鮭魚棲息地,也可以加強山火防範。
這種做法已經在俄勒岡出現。過去20年,州內土地保育組織已協助大約12個部落取得超過2.5萬英畝土地。
例如,西萊茨印第安人聯合部落(Siletz Indians)取得了俄勒岡南部桌岩(Table Rocks)附近約2000英畝土地。內茲佩爾塞部落(Nez Perce)也獲得瓦洛瓦山脈(Wallowa)一座面積1萬英畝的牧場。
克拉馬斯原住民土地信託(Klamath)近期還花1000萬美元,從太平洋電力公司買下克拉馬斯河沿岸1萬英畝土地。這片土地包括鮭魚棲息地和原住民文化場所,未來將由多個部落社群共同使用和保護。
但買地最大的問題是錢。私人地主和木材公司通常希望盡快出售,而部落和非牟利組織往往無法在短時間內籌到數千萬美元。
加州北部尤洛克部落(Yurok)去年買回超過4.7萬英畝土地,花了5600萬美元,整個過程用了23年。大部分資金來自私人基金會和捐款,政府補助只占一小部分。
因此,環保團體希望聯邦政府設立專門基金,幫助部落購買私人土地。他們認為,政府直接還地和出錢幫部落買地,可以同時進行。
政府目前還採用另一種方式,就是讓部落和政府共同管理公共土地。部落可以參與森林防火、野生動物保護和文化遺址管理,但土地仍然屬於政府。
部落認為,共同管理還不夠,因為他們沒有土地所有權,也不能完全決定土地如何使用,更不能取得土地帶來的經濟收入。
大朗德聯合部落(Grand Ronde)發言人表示,這些土地當年是被政府拿走的,如今卻要求部落花錢買回來,對部落來說難以接受。
這場爭議說到底,就是政府應不應該把部分土地直接還給原住民部落。環保團體認為,除了直接還地,也可以幫助部落購買私人土地;但部落強調,花錢買地只能作為補充,不能代替政府歸還祖先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