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禁止女嬰割禮卻不禁男嬰?律師:性別歧視

(本報綜述)一宗近日提交至法院的訴訟,指控俄勒岡州現行法律在處理嬰兒性器切割上存在性別歧視,因為該州僅禁止女性割禮,卻未對男嬰的包皮切除(俗稱割禮)設限,違反了州憲法中的「平等權修正案」與「平等保護條款」。

該案由洛杉磯倡議組織Intact Global發起,領頭律師艾瑞克・克勞帕表示,所有兒童都應享有免受性器切割的法律保護,不應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他指出,許多接受男嬰割禮的人長大後感到自己的身體自主權被剝奪,這是一種應受關注的人權議題。

訴訟原告包括數名在俄勒岡出生並接受割禮的男子及其家人。他們主張,新生男嬰的割禮並無明確健康效益,反而可能影響未來的性功能與生活品質。訴狀亦引用美國兒科學會2012年報告指出,雖然割禮風險低,但其益處「不足以建議常規施行」。

克勞帕並強調,一些宗教或文化社群支持男嬰割禮,但這與某些非洲地區以文化或宗教名義支持女嬰割禮的立場類似,「若法律只禁止後者,卻默許前者,便構成雙重標準與性別不平等。」

原告要求法院要麼全面禁止對任何性別兒童進行性器切割,要麼取消對女性割禮的州法律禁令(雖然女性割禮仍受聯邦法禁止)。訴訟還指出,若法院支持原告主張,未來可能開啟男性割禮受害者對執刀醫師提起民事索賠的大門。

目前此案已提交至俄勒岡州法院,預計將引發社會對宗教自由、兒童人權與性別平等之間界線的激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