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府為餐館酒吧送上聖誕禮物 今天開始 可外賣酒精飲料


(本報綜述)在周一的州議會緊急會議中,通過允許餐館酒吧外賣酒精飲料的新法例,周四(24日)餐館正式可以外賣酒類飲料,這對餐館酒吧來說是一份節日的禮物!
疫情下,餐館酒吧都只能外賣食物,疫情一開始要餐館關閉堂食起,業界已發起要求州政府允許酒類飲品外賣,經過多月來的爭取,終於在節日到臨前迎來此好消息。
在美國有很多州已有此法例,餐館東主都在埋怨酒管局為何遲遲不批準他們外賣酒,但原來這是關系到俄勒岡州的法例,所以要修改法例就必須由州立法會開會決定。在今年兩個州會議上都未能討論到這問題,但在上月,州長發凍結令,禁止所有戶外堂食後,本州的餐館業組織連同支持者,一起施壓,要求通過這法例,讓餐館酒吧能有多一點的收入來維持生意。
餐館業對這新法例均甚表歡迎,他們說,任何能增加收入的方式,目前對他們來說都是大生意。
在新的法例下,可外賣的酒精飲料包括雞尾酒、混合飲料、啤酒和葡萄酒等。並有以下規定:
-載酒的杯一定要完全封口的,不能用有吸管口或啜飲口的封蓋;
-要在杯上標明是含酒精飲料;
-顧客不能單獨外賣含酒精飲料,一定要連同食物一起下單,而每點一款食物最多只能點兩杯酒精飲料;
-如屬外賣,一定要整杯酒帶走,不能坐下飲一半,然後將餘下的一半帶走。
外賣酒精飲料的法例,在州長結束全州緊急令後的60天內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