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兩政府達成協議:違反露宿禁制令者將被收監!
(本報綜述)近日,波特蘭市長特德·惠勒(Ted Wheeler)與麥魯瑪縣警長妮可·莫里西·奧唐奈爾(Nicole Morrisey O’Donnell)就執行市內露宿禁令的措施達成了一項新協議。根據該協議,部分違反禁令的流浪者可能會在拒絕接受庇護且仍堅持違法露宿者送進監獄。
此舉是對該市早期禁令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回應。上月底,波特蘭市警察開始執行這項禁令,然而第一位因違反禁令被逮捕的人在被立即釋放,而非被收監後,原因是縣監獄拒絕收監。縣警長表示,她不會因爲無家可歸者不得已露宿而將其收監。這項決定令惠勒措手不及,他隨後指示波特蘭警察對違規者進行處罰,但不將他們送入監獄。
在周二早間的一份聯合新聞發布中,惠勒和莫里西·奧唐奈爾表示,雙方已同意在「完成協調過程」後,允許波特蘭警察將違規者送往監獄進行登記,前提是確保這些人已獲得住房服務和資源的提供。
據悉,只有部分重複違反禁令的人將被收監。莫里西·奧唐奈爾表示,這次「短暫的干預」旨在針對那些多次違規者,平衡社會問責和幫助他們擺脫無家可歸的現狀。而惠勒也強調,逮捕和入獄是針對那些多次拒絕遵守法律、無視多次外展和資源推薦的人,以實現問責。
根據新聞稿的介紹,違反露宿禁令而被帶走的人將首先接受搜查和身分驗證,並對其違規行為進行記錄。隨後,他們將進入自認過程,以決定是否應該被釋放並安排法庭日期,或被關押在監獄。警長辦公室的工作人員還將與違規者會面,再次向其提供庇護選項。
然而,新聞稿並未透露最終入獄程序的具體時間表,因此目前尚不清楚何時開始實施。據悉,新措施將從一個為期四個月的試行期開始,在此期間,警長辦公室將對數據進行分析,以評估該方法是否有效且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