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州新例降罰款 鼓勵移居者更換駕照和登記車輛

(本報綜述)華盛頓州於上周新法例上場,旨在鼓勵更多州民更換該州的駕照並將車輛在該州登記。

華盛頓州與沒有車輛稅的俄勒岡州只有一河之隔,一路以來不少由本州搬到華州居住的人士,為了省下汽車登記稅,往往都不願將汽車在居住的州登記。按法例,所有新居民必需在移居到華盛頓州三十天內更換華州駕照並登記汽車。

華州的執法人員雖然在往來華州的橋上巡查,向仍掛俄勒岡州車牌的華州居民發出罰單,但由於執法人員只能在司機觸法其他交通條例時,才可加發罰單,所以成效不大。新法之前,被抓到的華州居民可被罰款高達$1,529。

而在上周實施的新法規定,一經被執法人員發現,屬初犯的人士,如能在90天內辦妥更換華州駕照並登記汽車的手續,政府可撤銷其交通違規控罪,並將罰款減至$500。否則違規者將被罰最高罰款額$1,529。

據報導,華盛頓州政府因州民沒有依法更換駕照並登記汽車,每年損失數百萬元的收益,而這些收益是用在華州多個運輸項目中,包括州警的公路巡邏、公交系統維護、高速路工程和各城縣的修橋補路等。在一份2007由華盛頓大學所作出的調查報告,當時在華州的溫哥華市所在的克拉克縣(Clark),大約有二萬輛汽車是掛外州車牌的,大部份是俄勒岡州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