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特蘭市政府周三通過減低住宅區車速 由每小時25咪下調至20咪

(本報訊)波特蘭市政府在周三的會議上,市長及議員們一致通過,將市內所有住宅區內街道的行車限速,由每小時25咪調低至每小時20咪,目的是配合市政府在2015年批核的交通意外「零景願」運動,希望將死於交通意外的數字減低至零。
  一向,只有州政府的部門才有更改街道的行車限速的權力。去年,波特蘭市政府向州政府遊說修改州法例,讓市政府有權決定市內街道的行車限速,州政府亦成功批核。
  在新一年開始,波特蘭市政府就馬上工作,開會討論將住宅區內街道的行車限速下調。提案獲通過後,市政府將在二月和三月份內更換所有受影響街道的車速路牌,四月一日前完成更換工程,估計整個工程花費約30萬元。
  據了解,受影響的街道主要是住宅區內的內街,這些街道佔全城道路的70%,區內的主要道路均不受影響。由於這等街道,多是又窄,又沒有單車路,路面亦極少有過馬路的標誌,完全不可能保護路人的安全,對行人,特別是邊行邊用電話的人士和騎單車的人士,更為危險,所以市政府認為減低車速是實在有必要的。
  市政府亦打算舉行宣傳運動,讓駕車人士知道這新限速。波特蘭警察局表示,他們會如常執法,但會再接獲投訴的地區加強檢控。
  根據政府的數字,波特蘭市死於交通意外的人數由2015年的37人,升至2017年的45人。交通意外「零景願」運動的目的就是要改善這情況。
  除了波特蘭市外,西雅圖市在2016年早已將住宅區的行車限速減至20咪;在紐約市更早在2011年已實施20咪行車的法例,並成功將交通傷亡數字減少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