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市政府修改土地用途 保護移動房屋居民

(本報綜述)瘋狂的地產市場,已令到不少地主們心動,將擁有物業高價買給發展商重建,在大波特蘭地區這已不是新鮮事。這情況就讓居住大波特蘭地區約56個移動房屋公園(Mobile Home Park)中的3,000多戶住客們擔憂不已,不知甚麼時候業主會收地,令到他們喪失家園。

但市政府一片推動住屋的努力下,斷不希望見到有更多市民處於流浪街頭的邊緣。市政府的規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在周二的會議中,以七票對兩票,通過將56個移動房屋公園的用地修改用途,指定為「住宅移動房屋公園」。這措舉是要透過禁止公園重建成公寓或是作其它更有利可圖的投資,來保障廉租戶。

惠勒市長對該委員會的決定表示歡迎。市長辦公室發言人米高表示,市政府希望這是一個能夠保存一些僅餘的廉價住屋的機會,市政府期待著審查他們的建議。

蓬勃的地產市場為這些移動房屋公園的業主創造出新機會,他們可將公園重建為獲利更多的公寓柏文。按紀錄,自2016年以來,波特蘭市已有四個移動房屋公園因此而被拆卸重建。預計,新的法例將保護市內所有的移動房屋公園,除了Fox Run 之外,因為這個公園是座落在一工業用地上。

移動房屋的正式名稱是「工廠製造的房屋」(manufactured house),和在地上蓋起來的房子最大的不一樣,「移動房屋」必須要百分之百在工廠中完成,再拖到公園內安裝。「移動房屋」大部分為一截式,像個貨櫃大小,有的為兩截式,合併成一幢房子。「移動房屋」在銀行的眼光中不是房地產,與土地沒有關係,不能作抵押品,只屬於私人物品。

雖說是「移動房屋」,其實要移動一間房屋也不容易,搬屋的費用可高達二萬元,而居住其中的家庭大都是中下家庭,未能負擔這昂貴的搬遷費。一些較舊的移動房屋亦不能再移動,否則會盡毀;就算能移動也難找到地方安置房屋。

有支持移動房屋公園業主的人士表示,不明白市政府為何要限制這些一直為本市提供廉租單位的投資者發展,他們指如公園能重建成柏文或是廉租住屋,這就能容納更多住客。再加上業主們從來沒有想過「移動房屋」是唯一一個永久性的投資。目前,有不少的公園其實已有好一段日子,其內的「移動房屋」大都非常破爛,他們表示,市政府如決定修改土地用途的話,那將導致一些公園的居住質素每況愈下。

市政府的規劃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建議如獲市政府通過,這將允許業主們增加移動屋的數目,限制將由原來每2,000平方呎有一間移動房屋,放寬至每1,500平方呎一間,估計這樣能增加33%的住宅單位。

新的移動房屋設計更可以增加住屋單位的密度,包括那些極受歡迎的有輪小房子。

另外,市政府將讓公園的業主在其它物業上興建密度較高的公寓,只要業主承諾其中最少有一半的廉租單位租予收入低於中位數60%的市民。

用上這些方法,估計新例實施後,住宅單位數字可由目前的3,000戶增加到7,800戶。這也是市政府最權宜的方式來穩定廉租住屋。

現有的3,000間移動房屋,是市政府在2016年通過的2.58億元房屋債券下能建造的房屋數目的兩倍有多;如大都會局早前提出的另一項6.52億元的房屋債券題案,能在今年11月的選舉中公投通過的話,本市的廉租單位可望再增加2,400到3,900個。